站内搜索:
规章制度
首页 > 信息公开
北林区纪委监委机关请假制度
来源:北林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0-16

    1、认真遵守工作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要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因公下乡或外出,要说明工作去向,并到办公室填写外出登记簿。因事因病请假需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常务书记批准,并到办公室填写请假审批单。

    2、请假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提前书面请假或需延长假期的,应先用通讯方式请假,但事后必须补交请假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和常务书记批准后,由本人交到办公室,作为考勤状况记录,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 

    3、临时外出必须到办公室填写临时外出登记簿。

    4、部门负责人请假,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常务书记和书记批准。



分享0
中共绥化市北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绥化市北林区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黑ICP备20200056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