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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林区纪委监委安全工作制度
来源:北林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0-16

    为了进一步加强委机关防火、用电安全,强化安全责任主体意识,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此责任书。

1、科室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和处理措施。

2、科室负责人要经常督促部门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办公室文件资料档案的管理,妥善保管好办公用品,防止遗失和泄密,对于办公使用过的纸张要及时清理和销毁,消除泄密隐患。

3、提高安全意识,对办公设备、材料等妥善保管,严禁在办公设备周围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加强对计算机和其它办公设备的管理,人走断电,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请专业人员修理。上班期间注意办公室用电安全,下班时间及时关闭电源,杜绝火灾隐患。

4、各办公室负责人要经常对本科室进行安全检查,禁止在办公室吸烟,杜绝在办公室使用电暖气、电暖风、加热座垫、电炉子等用电设备,发现用电设备线路等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5、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尤其是重点岗位要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对不按此规章制度执行导致安全工作出现纰漏甚至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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