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其他信息公开
首页 > 信息公开
北林区纪委监委下发《通知》 严明“五一”期间纪律要求
来源:北林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4-30
     “五一”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认真落实全省常态化疫情防控视频会议精神,做好“五一”节日期间疫情防控,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北林区纪委监委下发了《关于严明“五一”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通知》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及福利;严禁公款吃喝、公款走访;严禁将探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或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基层单位;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值班脱岗漏岗、餐饮浪费、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参与吸毒、赌博、酒驾等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强化压力传导。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确保“五一”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守责任担当,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勤俭节约、廉洁过节。 
   《通知》要求加强监督执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坚决遏制隐形公款吃喝、变异操办敛财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典型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通知》还公布了举报电话:0455——8315112


分享0
中共绥化市北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绥化市北林区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黑ICP备20200056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