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党纪政务处分
首页 > 审查调查
绥化市北林区纪委监委给予王春晖撤销党组成员职务和政务撤职处分
来源:北林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4-11

    北林区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春晖接受纪律审查。


    王春辉,男,汉族,1976年8月出生,黑龙江绥化人,大专文化,1996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三井乡团委书记、政府秘书、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2011年7月,副科级)、副乡长(2016年借调到北林区扶贫办工作),2019年7月任北林区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春辉违反生活纪律2021年4月11日给予撤销北林区扶贫办党组成员职务和政务撤职处分。


分享0
中共绥化市北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绥化市北林区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黑ICP备20200056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