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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北林区纪委监委给予于波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处分
来源:北林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6-22

    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二级警督、二级警长于波已退休接受纪律审查。


于波,男,汉族,1958年3月出生,黑龙江肇源人,大专学历,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11月至2012年6月任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二级警督、西长发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西长发镇党委委员2012年6月至2018年9月任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二级警督、北林派出所所长(副科级)2018年9月至2018年9月任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二级警督、北林派出所所长(二级警长)2018年9月至2018年9月任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二级警督、二级警长2018年10月退休。


于波在任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二级警督、北林派出所所长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2021年6月22日给予于波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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