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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一课”制度
来源:北林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0-19

“三会一课”制度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基本任务。各党支部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做好每次活动的记录。对落实情况机关党委要定期检查监督。

1、支部委员会

每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应及时召开。主要内容:围绕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的措施;听取党小组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内外群众的思想状况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保证行政任务完成的具体要求、办法;研究发展党员及党员奖惩等工作,对支部的活动作出安排。

2、支部党员大会

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主要内容: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昕取和审议支委会的工作计划、报告和总结;听取党员行政负责人对一段时期主要工作的通报,讨论支部工作的主要问题并布置工作任务,对在各项工作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提出具体要求;讨论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产生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等。

3、党小组会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应及时召开。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文件,贯彻落实支部决议;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汇报交流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讨论党员的奖惩以及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

每个党员必须参加党小组会,有事应事先请假并征得党小组长同意。

4、党课

每季度一次。要针对一个时期的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状况,及时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建党学说、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优良传统以及增强党性观念和时事政策等教育。要紧密联系实际,力求生动活泼,注重实效。各级支部应及时组织上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每个党员要积极参加党课学习,课后要组织讨论并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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