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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林区纪委监委下发《关于加强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林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30

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形成清风引领、勤俭节约、廉洁过节的新风正气,纵深推进全区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北林区纪委监委下发《关于加强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通知》规定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和电子红包;严禁接受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严禁年底突击花钱,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及福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及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公款吃喝、公款聚餐、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用公款购买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或将相关费用摊派、转嫁给基层企事业单位;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餐饮浪费、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参与不健康的娱乐活动;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酒驾、赌博等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好各项纪律要求。要组织深入开展拒收礼品礼金廉政提醒谈话工作,保证谈话覆盖面和谈话质量。领导干部要带头作出拒收礼品礼金的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要层层传导压力,采取提前打招呼、提要求、通报典型问题等形式强化警示提醒,严防节日期间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改作风、转作风、树新风,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崇廉尚俭,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领导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做文明新风的引领者、良好家风的传承者,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健康和谐的社会风气。

《通知》明确严格执纪问责。全区各乡镇纪委、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持续发力加压,紧盯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问题,实施精准监督执纪,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密切关注网络舆情,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及时处置问题线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精准开展监督检查,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单位食堂餐饮浪费等重点问题,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大数据筛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加大发现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力度。要精准执纪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特别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一经发现,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和部门,在严肃查处当事人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同时公开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455-831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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